国企改革
福建公司对标提升三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2022-12-05    来源: 李静   阅读次数: 169

编者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福建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有关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在三项制度改革、董事会配齐建强、管理对标提升等方面练内功、做实功、下苦功,努力增加改革实效,推动公司创新赶超发展。为此,特组织编写系列改革实践案例以飨读者,此为第二篇。

福建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国企改革与对标管理提升行动,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工作情况,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和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改革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清单,有序推进各行动项落实、自查、整改、提升工作。公司纪委将各部门各单位国企改革行动和对标提升行动落实落地自查工作推动情况纳入监督体系,同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三年行动考核列为专项与各单位2022年经营绩效考核挂钩,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对标提升工作超预期进度完成

2021年,按照集团公司批复的《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对标提升工作清单》,福建公司对标提升行动项共52项(财务管理6项、风险管理7项、客户与市场营销管理8项、人力资源管理5项、信息化管理1项、运营管理7项、战略管理10项、组织管理8项),其中原计划于2021年完成44项,2022年完成8项,三年行动项2021年计划完成率85%;公司于2021年完成对标提升行动项49项,其中提前完成5项,2021年行动项实际完成率100%,三年行动项2021年实际完成率94%;于2022年7月完成全部52项对标提升行动项,无逾期项,提前5个月完成既定目标,相关支撑材料已全部按照要求上传集团公司对标提升管理系统平台。根据集团公司通报结果,福建公司2022年7月对标提升行动计划进度完成率101.81%。

对标提升工作的亮点和成效

一是执行集团在闽战略路径更加清晰。在推动集团公司2018年与福建省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战略目标需要有效分解落实为可实践、可落实的行动项”这个实际问题,围绕集团公司对闽“市场突破区”定位,精心组织编制了福建公司与福建区域“十四五”规划报告,明确发展总体思路、核心产业、分阶段目标与实施路径,上报集团公司后获得批复。规划发展与计划财务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编制并发布《战略-规划-计划体系管理办法》《计划-预算-考核-激励一体化(JYKJ)管理办法》,推动SPI与JYKJ两大体系体系紧密衔接、有机结合、同步共享。面对福建海上风电的激烈竞争,公司积极向福建各级政府汇报沟通,推动集团公司与福建省政府于9月27日签署《深化产业发展合作协议》,为进一步推动核能、海上风电等重大项目落地,实践新能源就地转化、综合智慧零碳电厂等新型保供创新及示范试点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也为集团在闽实现“市场突破”,换道提升在闽竞争力、影响力、发展力提供了遵循与支撑。

二是投资管理规划性、科学性进一步加强。根据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权责清单,及福建公司组织机构优化情况,以完善基建项目投资管理体系和程序,细化投资管理标准和要求为目标,优化完善公司基建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前期工作制度及相关分类投资管理办法,并不断强化执行刚性。截至2022年11月底,福建公司装机容量73.86万千瓦,同比对标提升三年行动开始前实现多倍增长。

三是“三新”业务发展取得新成效。围绕进军新兴产业,提升发展活力目标,扎实推进重点投资项目落地。福建公司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实现多场景落地:福建首个红色教育基地项目(古田一期)于2021年“七一”投产,作为“红色百年”能源范例刊发人民日报,二期项目有序推进。公司首个园区型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福清元洪一期)投产,二期项目在建;首个国际合作项目(中印两国双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首个楼宇型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平潭金井湾)投运,具备50万平米供能能力。首个常核联动示范项目(闽侯综合能源项目)获取开发权并有序实施。县域开发有效推进,已与福建省内建阳、邵武等16个县区签订整县光伏和综合能源项目协议,其中三个县域获得国家能源局试点,两个县域纳入集团“样板房”项目。绿能零碳交通方面,集团在闽首座换电重卡项目6月投运。福清核技术辐照加工服务项目完成立项和可研报告评审,计划明年开工。

四是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债务风险进一步可控在控。以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改变续短为长局面为目标,福建公司大力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2022年完成浦发银行福州分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充分利用保供及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对存量债务进行优化,降本增效,1-9月共完成16 笔债务优化,优化金额14.09亿元,节约财务费用507万元;综合成本由年初4.56%降至4.15%。根据项目性质及发展需求,积极与各融资机构沟通,增加企业综合授信额度与品种,上半年新增融资授信6.8亿元,保证青岛曹城山风电等5个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五是运用税收政策,争取政策创效益。深入研究税收政策,充分利用减税红利政策,积极与各地税务机关沟通办理留抵退税,2022年已累计完成留底退税金额77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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