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期间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的要求
2022-04-02    来源: 纪委办   阅读次数: 212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近期国内疫情持续蔓延,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省内部分地市新冠病毒感染者数量也有上升趋势。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福建公司疫情防控“三个落实”、“十个严禁”工作纪律,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切实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清明节日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提倡通过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先人,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严明纪律要求,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大局,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开展祭扫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和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三、严格履职尽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强化阵地意识,加强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最新防疫要求,要持续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四、严格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各党风监督员要认真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公司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酒驾、赌博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等相关责任落实到位,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确保节日期间和谐稳定。

监督举报邮箱:spicfjjc@spic.com.cn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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